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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香港人要走上街头?

郭史光宏
2022年9月8日

80年代,英国和中国就香港回归和管制权周旋一番后,英方知道无法延长在香港的管制权。随后,便出现了一系列有关香港97年回归的布局,包括《中英联合声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等等。最终完成了《基本法》。虽然受到香港一些相关政治人物、政治评论家、学者等等的批评,但是,无阻《基本法》的颁布。

《基本法》内容言明香港回归以后的地位,所赋予的和被限制的权利(可上网查看)。在《基本法》里标明,1997年回归以后,香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下的一个一级特别行政区,其地位和管理方式可以简述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香港人拥有管理内政的权利,而外交和军事则由中央政府管理。在内政方面,《基本法》第45条言明,香港特首和立法会最终会由普选产生,但未有实际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然而,《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说明了在2007年后,香港可以针对选举方法做出修改。

这么一来,在《基本法》第45条和《附件一》第7条的精神下,香港在2007年的特首选举和2008年的立法会选举就可以以普选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取代过去由一个几百人所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推选特首以及立法会功能组别的30名议员由社会各领域指定的少数代表选出相关议员的方式。

从自治变成被管治

可惜,在2004年4月6日,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做出解释,修改当中涉及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的规定。其中,此次释法的重点,在于修改了《政改方案》立法的程序由三部曲变成五部曲。

所谓三部曲的意思是:《政改方案》由全体立法会议员的2/3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修改后的五部曲,加了两个程序在前面,即是先由行政长官就是否要改进选举方式做一份报告交给人大常委会,再由人大常委会按照《基本法》第45和68条文的规定并依据香港时下的情况、循序渐进的原则而做出确定。

这次的释法,从文字上不容易了解其目的,但是执行起来,充分的体现了中国政府欲干预香港内政的潜在意志。香港人在内政管理方面,尤其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方式,从主动变成被动,从自治变成被管治;所谓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经名存实亡。

二、三烂苹果任选?

而在这一背景下,最近香港特首梁振英,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接着人大常委会针对这份2017行政长官选举方式的建议报告作出了一个框架,就是由一个有广泛代表的提名委员会,大概一千几百人左右,选出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有关候选人必须获得该提名委员会至少一半或以上的人提名。

在不知情的人士看来,没什么问题,但是香港人很明白,中央政府有能力通过各种方式操控绝大部分的选举委员会的委员。这意味着有关的候选人,必须先由中央政府满意才行,最后再由香港人一人一票选出。这就是所谓的二至三个烂苹果,任你选一个。香港人普片认为这是一个假的普选,所以“还我真普选”的口号成为此次占领街头的主要诉求。

上述是政治背景,还有经济,文化的背景,也促成了这次的大规模学生运动。

经济、生活方式渐变

香港自成为英国殖民地以来,经济、意识和政治形态都在在变。英国逐渐把香港打造成一个富裕、法治、言论自由的现代先进金融中心。在这种相对舒适的生活环境下,大多数香港人其实不在乎政治上的约束,甚至乐意维持英国殖民地的状态,所以在80年代肯定英国政权会在1997年离开香港之后,出现了移民潮。

当时香港人使用的不是“回归”二字,而是“收返”(粤语,意指收回)二字,共产党要“收返”香港。可见当时香港人对回归中国以后的经济、文化、生活方式等等的差异极度恐慌。

1997年7月1号,香港正式回归中国,当时留在香港的香港人或是没能力移民,或是调整好心态决定留下来,当然还有一部分的人是非常期待这一天到来的。无路如何,终究都是回归了,开启了新的一页。

可惜,至今2014年,回归17年以来,不单只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直自治的政治期望落空,连经济和生活方式都被逐渐改变。言论自由收紧,非普选产生的的政权偏袒权贵,造成严重的民生问题,贫富悬殊日益扩大。老年人为三餐而忧,大清早在街头巷尾捡纸皮为生;年轻人买不起最低几百万港币的居住单位,先人的灵位甚至要几十万一个,生活压力之大,不言而喻。

大部分港人被边缘化

近年来,由于中国开放自由行,以及每天150个移民数量的审批权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大量的中国移民,造成医疗、教育等社会服务的紧张。再加上疯狂的中国大陆消费能力,令原本的通货喷张雪上加霜。许多传统行业的小商家,因为付不起昂贵的店铺租金而结业。主流经济似乎只服务小部分的上流阶级,大部分香港人生活在紧张的边缘地带。

在上述种种说不完的压力下,就出现了许多的社会矛盾,种种的社会图像都被扭曲,香港社会基本上早已到达了暴乱的临界点。然而,香港毕竟是一个相当高素质和文明的地区,原本该出现的暴乱局面,始终没出现。

或许,许多人认为现在终于乱了,但是,请相较于世界各地的暴乱,香港这次学生运动,实际上是一次相当理性的运动。香港人终于认识到一切一切的问题,都源自没有政治自由,自治权利被剥夺而造成。本来,这种抗争运动理应由民主派政治人物发起和领导,但是奈何主流民主派始终扭扭捏捏、畏首畏尾。

中共担心政权受动摇

故此,学生组织,学联和学民思潮就披上先锋战袍,走上街头,开启了新一代的学生运动。运动发展至今天,丝毫不乱,许多香港人自动自发参与,提供协助。有许多在工作上、生意上受到此次学运影响的人,在接受访问时,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其有条有理得让人惊讶、敬佩,也实在值得学习。或许有人觉得,有外国势力在背后撑腰,企图搞垮中国,要知道香港人争取的是处理内政的权力,这也是一国两制的精神;至于军事和外交方面,香港人从未想过越权,何来的搞垮,何来叛徒呢?

笔者愚见,中央政府担心的不是中国被搞垮,中国这么一个大国如何能被搞垮呢?其真正担心的是共产党会因此受到震动,而逐渐走向灭亡。一个独裁的政权,最担心的,始终是如何能持续独裁,不被动摇。相信这个道理是立万代而常新,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这次的学生运动若真有外国势力参与,相信这外国势力只不过是间接被香港人利用而已。

小圈子选举扼杀民主

其实,香港现行的政治制度是非常不合理的。举个例子说,立法会由直选议员和功能组别议员组成,所谓直选议员,就是在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方式下,由合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是普及平等的选举;然而,功能组别的议员则由社会上不同的领域,各自组成各个少数人的选举圈子,选出代表进入立法会功能组别,这不是普及平等的选举,而是一个小圈子的选举。

例如会计界别,鱼农界别等等,一个个的小圈子。而且,大部分的界别不是以人头票为单位,而是以公司票为单位,故此,通常都是不战而胜的,众所周知这些不战而胜的候选人,都是财团或既得利益份子的代表。外人不懂,港人却明白,中央政府控制了绝大部分功能组别的议员。

在上述前提下,如果有议员在立法会上提出不受中央政府、财团、既得利益份子欢迎的议案或法案,是几乎无法通过的。为什么呢?因为这属于议员私人议案和法案,在立法会表决时,是分开投票的,有关法案必须获得超过一半以上的直选议员和一半以上的功能组别议员赞成才能通过。或者是议员想修改政府提出的法案、议案,同样是一上述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换言之,想修改政府提出的议案、法案中,不利于人民或偏袒财团的细节,也是难过登天的。

反过来,由政府提出的议案、法案,则只需获得超过一半的整体出席议员支持,便能通过。由于已经在功能组别轻易获得大部分议席,再加上直选议员中,亲中英、财团的议员人数,政府想要在立法会上通过的,无论好坏,简直是易如反掌。

种种如此,试问香港人有不走上街头的理由吗?支持的、认同的请继续;反对的、否定的,或有其个人看法、想法;唯独何苦在艰苦争取的港人身上,扣上叛国、叛徒的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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