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上三年级课文《掩耳盗铃》时告诉学生这是一个历史故事。我听了不禁愕然。原来他是根据课文判断。课文开头说:“春秋战国时代,晋国的智伯灭掉范氏……”的确像历史的记录。
可是,下来课文说的是一个小贼潜入范氏家里偷钟的故事。这样的“小事”怎么会写入史册?如果是历史故事,教学就得重视理清事件的前因后果,并从中总结出历史教训来。“掩耳盗钟”这件事,要如何做得好这点?
实习生于是把重点转化为“故事”,注意理清事情的始末,并分析小偷的性格特征,最后习惯性地站在道德的角度批判偷窃的行为①。
这是很传统的阅读教学,习惯性把阅读教材等同看待,课文不过是个例子,用以教语文、教道德。不管课文如何,都用同样的一个套路教学。现代阅读教学却不是这样,不但要读懂,还要更深一层去感知、鉴赏、推断解释。我们更注重和文本对话,获取信息的同时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整体感知、推断解释、评价鉴赏等。
“掩耳盗铃”这成语产生于明代,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的《吕氏春秋》,本作“掩耳盗钟”。原文很短:“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这显然是一则寓言。庄子说寓言是借用故事来说道理,明白了寓意,原文可以忘掉,即得意而忘言。揠苗助长、守株待兔、刻舟求剑等故事都言简意赅地传达深刻的生活教训,但故事是虚构的,为传达寓意而服务。
掩耳盗铃不也是如此?因为心有企图,自我感觉良好,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还是想方设法去掩盖,忽略了客观的环境不因主观的判断而改变的事实。
寓言不是不可以改写,改写可能更适合当教材,但却要符合文体的本意。要不然,学生会产生更多疑惑,追问之下便要远离寓言的解读了。例如课文的写法,给人感觉就是一个笨贼偷窃的故事。但掩耳盗铃的人恐怕一点也不笨,是机关算尽太聪明的典范。
我会建议让学生看多两个故事版本,从比较之中感受哪个文本更加能够表现出“掩耳盗铃”的意思。寓言的特点是直陈寓意,不多生旁支,免得分散了教训的意义。
注:
① 课文的脚注建议的理解题包括:小贼看见范氏家的大钟,就想去偷。他的想法对吗?为什么?
这是惯性的价值观灌输。详见法情“鸡蛋里挑骨头”。
《星洲日报·东海岸》22/0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