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盘问被告时,若被告侃侃而谈,律师会斩钉截铁说:“我问你,你是有还是没有做?回答我!”
小时候,我们常用木枪指着玩伴问:“要钱要命?”对方如果不直接回答,或做第三个选择,我们就“砰”一声宣告对方被毙了。
以上是特定的情况下必须明确表态的例子。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人和人的交际往来,却不一定要这样的。灰色和不定性占据更大的区域,我们得更深入思辨,谨慎说话。
教育的目的就是训练学生思考,学会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很多场合,不能只是“表态”就了事的。所以,我们在师资培训中常提醒学生,不要问学生“明白吗?”“对吗?”,因为学生的表态并不具实质意义。我们要换个方式去试探学生是否完成学习,例如“可否用一句话说说刚才我们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学生的回应才是真实的反馈信息,比起那一声“明白”“对”要好多了。
考试题目也是如此。一些思考题如引用了某某学者说的话,跟着问“你是否同意这种说法?”考生当然要知道如何作答。如果只写“同意”或“不同意”,这样的“回答问题”方式,是无法得到分数的。就算只用三两个要点来说明你同意与否,也还是不足。
过去,我们的课堂教学的确常出现“回答问题”的情况。老师发问,学生回答,师生都因此养成了习惯。我组织教师讨论课题时,偶尔也会遇上一些习惯回答问题的成员,他们在小组中只说了三两句话,觉得已经有“答案”了便不再开口。这习惯莫说不利于训练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就算是思辨能力也谈不上。
考试局近年倡议的“整体评价”(holistic marking)是一项好的改变。如果学生考试时习惯性地回答问题而已,是很难考到高分的。他们必须要论述——要有“论”(论点),也要有“述”(阐述论点)。文章要有组织,要扣紧课题讨论,聚焦问题阐发自己的看法,做到论点鲜明,论据充足。批改员阅卷时,看的是整体的表达能力,而不是像过去为学生找”答案”给分数。
《星洲日报·东海岸》13/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