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巫婆抛入河里

黄先炳
2024年9月28日

小学五年级课本收录了一篇课文《河伯娶妻》。

文章提到西门豹到河南某地(其实某地是邺,小学课文得根据当局提供的字汇表编写,邺不在字汇表中,所以得避讳)当太守时,发现当地有为河伯娶妻的习俗。于是他在乡里给河伯娶妻时也到场送新娘。他以新娘不漂亮为借口,要主事者去告知河伯,他稍后另选漂亮的姑娘送上,于是他先后把巫婆和她的两个徒弟抛入河里,后来又要把乡官抛下去,但在他们跪地求饶下才作罢。
有老师在教这篇课文时,发现西门豹太残忍,把人给抛入河里。于是他们询问是否可以改写,让西门豹用比较温和的手段处理这件事。

我想这是用今人的眼光看古代,有几点古代的知识是要先了解的。

我们先谈古代巫婆的地位。

先秦时代,巫和祝都是主持仪式的人,他们的地位很高,在各级典礼中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宛然就是神的代言人。例如帝王的登基、加冕、郊祀等都由他们主持,公侯的婚丧、嫁娶、行军作战也都是如此。他们是公职人员,可享有俸禄。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在礼官之下,有很多是从事巫祝的工作,而且分工很细。例如在下大夫底下有大卜二人、太祝二人。大卜属下又有卜师、卜人、龟人、占人、占梦等;太祝属下有小祝、丧祝、诅祝、司巫等。单司巫的下属便有“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司巫是巫宫的首领。此外,还有男巫、女巫无数,他们属下各有“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如此一层层的,可见巫的地位何其重要,在官职之中又扮演怎样的一个角色。

这篇课文的背景是战国时代的魏国。社会背景当然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那样。可是女巫作为官方代表,却不好好行使她的任务,反而和地方官串通蛊惑人民,使人民生活陷入水火之中,生活担子百上加斤。

河伯娶妻这样的事情,在今天看来当然是荒谬,但是在古代出自女巫所言,即使知道不妥,谁敢反抗?人民可说是哑子吃黄莲,有苦自己知。有能力的当然逃离,没能力的只好逆来顺受。

西门豹初上任,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是没有办法按照常理:下禁令,抓巫婆,对乡官头子治罪。因为这么一来,反弹的力量恐怕还要让他丢官呢!于是他将计就计,不动声色,假戏真做,把主事者一一抛入河里,岂不是为民除害之举?在民智未开的两千多年前,利用这种手段使人们自然而然地破除迷信,比劝说、命令可不知要好多少倍!

原刊:《星洲日报·东海岸》18/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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